问题 |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
释义 | 律师解答: 法院的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法院审判工 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又是这些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但与其他档案工作相比,又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 (一)一案一号是诉讼档案的最基本的保管单位 一案一号是指法院审结的每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所有材料,转化为诉讼档案后 ,编成的一个档案号。诉讼档案的档案号一般由“年度-类别-案卷号”组成,而每一诉 讼案卷又是由若干册不同性质的案卷组成的。比如刑事案卷一般由公安机关侦察卷、检 察院起诉卷、人民法院审判正卷、副卷等组成。民事、行政诉讼档案一般由法院审判正 卷、副卷、执行卷、申诉卷等组成,具体到一个档号的诉讼档案,组成案卷的数量不尽 一致,少则二至三册,多则十几册。 (二)诉讼档案的形成受相应的诉讼程序制约 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必须按照相应的诉讼法所规定的审判程序进行,否则就是违法 ,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文书材料必须受相应的诉讼程序的制约。讼档案 组卷的方法单一,形式固定,不象其他文书档案那样灵活多样,卷内的诉讼文书材料严 格按照审判程序和产生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三)诉讼档案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诉讼档案中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文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有很强的强制 力和约束力,但只对该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诉讼档案具有特定的法 律效力,而且不因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 (四)诉讼档案材料中手抄孤本多 诉讼档案是诉讼活动的原始记录,如阅卷笔录、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审委会笔录、 宣判笔录等都是手抄孤本。由于这一特点,要求案件承办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要认 真负责,一丝不苟,档案安全保护措施要严密,稍一疏忽,造成诉讼材料丢失,就是难 以弥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一个案件从收案、结案到归档保管以及所有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批复等)和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审级改变的案件另行编号。 第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都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签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由审判庭经办案件的书记员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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