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卡使用规则: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去医院买药时,持社保卡付钱,去医院看病时,持社保卡出示给相关工作人员。社保卡还有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