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下岗职工退休政策2022年 |
释义 | 一、2022年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下岗职工退休政策新政策 (1)税收减免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税收优惠政策。 (2)工商登记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在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等。 (3)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收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等。 (4)信贷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的,以及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或组织起来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优先安排此类贷款。 另外,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时可以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三中全会中央已敲定:延长5岁用10年。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第 一,从2016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 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2022年西藏退休政策 2022年西藏退休政策具体如下: 1、定额调整降低21元,2022年的定额调整为92元,相比于去年下降了21元,下降幅度18.58%; 2、挂钩调整一降一升,2022年的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21%,比去年提高了0.86%; 3、高龄倾斜调整略有降低,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一、办理退休的流程具体如下: 1、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先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 2、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3、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 4、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二、办理退休需要以下资料: 1、退休申请书;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开立的个人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6、养老保险手册;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表》;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总之,2022年西藏退休定额调整降低21元,2022年的定额调整为92元,相比于去年下降了21元,下降幅度18.58%,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21%,比去年提高了0.86%,且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当事人需要先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三、请问韶关市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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