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与废除婚姻的区别 |
释义 | 撤销婚姻与离婚的区别在于撤销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而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的婚姻,如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无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由协议或法院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和撤销婚姻之间的区别在于:撤销的婚姻从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只是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没有具体的规定,也就是不认可其法律效力,只是规定了无效和可以撤销的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胁迫婚属于什么婚 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结语 离婚和撤销婚姻之间的区别在于:撤销的婚姻从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只是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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