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现在大多数地方已经停止了补办的工作。在哪个城市献血,该市的献血系统中会有记录,可以凭姓名和献血证号到血站开具献血证明,日后如需用血可作证明。不过这样的证明只能在献血的城本市使用,并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通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