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欠银行的钱丈夫要承担吗? |
释义 | 老公欠银行的钱是否会连累妻子,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丈夫所欠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2、如果丈夫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则不需要偿还。 一、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对方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二、丈夫欠钱离婚了怎么办? 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为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是否为共同债务,应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妻子不需要负清偿责任,无须偿还。 三、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的什么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的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假如只为个人消费,则属于个人债务,妻子无偿还义务。根据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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