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支付令后是不是不用开庭审理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支付令是指由债权人申请,经法院审查后签发的,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命令。申请支付令属于 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它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于法定期间内未清偿债务也未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这种程序不需要经过开庭审理来调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而是由独任审判员审查办理,故可以很低的成本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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