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增值税一般每月10日前申报,看有无外销;如无外销。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为正数为当月应交税金,如为负数当月留抵,不用缴。2、企业所得税每季末后1-15日申报,主要根据利润表进行申报收入、当季利润总额及所得税税率。3、正常每月先将凭证入账、成本资料收集。月底对银行账、成本、销项、进项,无误后在次月8日前结账,按上述进行纳税申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