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专票和普票的不同: 1、联次不同,专票有四联,包括开票方用于留存备查的存根联、购买方记账的发票联,用于购买方扣税凭证的抵扣联,用于销售方记账的记账联。普票只有三联,没有抵扣联; 2、抵扣不同,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普票不能抵扣; 3、使用主体不同,专票为一般纳税人使用; 4、发票的内容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 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