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法律,撤销监护人资格的部门是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有权对监护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监督和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必要时,依法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指定或变更监护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民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虐待、遗弃、剥夺或者限制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利、教育权利、身心健康权利的; (2)滥用监护权利,使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 (3)有一定时间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对未成年人进行不适当的教育和管教,情节严重的。 因此,有权撤销小李父母监护人资格的部门是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