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租房子不给钱可以报警。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必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无论是业主或是代理业主的中介、物业管理处都没有权利把租出去的房屋停水停电,如果把停水停电作为逼使承租人交纳房屋租金的手段,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