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其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以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拥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