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范发文管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文的种类公文类别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决定、决议、批复、函、会议纪要、总结、计划、简报、制度、规定、办法等。第四条公文格式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部门(领导)、正文、附件、发文单位(单位公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项。1.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部门、事由和公文种类。2.主送部门:指公文主要送达的单位(领导)或部门,凡是向上级报送均为主送部门;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不得多头主送。如需要,同时报送另一上级,可以用抄报的形式。3.正式公文的主体: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4.发文单位:写在公文下面偏右,要写全称,如以领导个人名义行文,应冠以职务身份。 法律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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