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撤案后会有书面材料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撤案后会有书面材料,相关规定如下: 1、刑事案件撤案有文书,是《撤销案件决定书》; 2、《撤销案件决定书》是案件侦查机关使用的法律文书,在我国也就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等); 3、一般需要县级以上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 4、在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案件审查起诉的内容如下: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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