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产检假规定2022 |
释义 | 现目前我国二胎三胎政策的全面实施,未来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在2021年年底的时候,各个城市都开始修订生育条例,只为积极的鼓励生育,减少生育所到来的各种压力。其中浙江省在2021年11月25日的时候,在省13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关于条例,这一条例的通过就代表着浙江省生育福利提高了,下面是具体的规定。 准条例中明确的指出了,为了更好的保障在职女性员工的权利和身心健康,在原有国家规定98天基础产假上,生育一胎的合法夫妻可以延长60天的产假,生育二胎、三胎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延长90天的产假。所以说现目前浙江省生育一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生育二胎、三胎的家庭可以享受188天的产假。而且还明确的规定了,在产妇休产假期间,男方还享有15天的陪产假,这样可以更好的照顾产妇和小宝宝。而在子女未满3周岁之前,用人单位还需要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的的育儿假。当然育儿假不能与产假和陪产假一起休,但是如果经单位同意的话,也是可以的,这个就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 关于产检假规定具体如下: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 《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员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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