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哪些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 以下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1.要约被拒绝的,要约失效;2.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3.承诺期限届满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 哪些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发出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失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要约的失效时间:1、要约被拒绝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被依法撤销时;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哪些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呀 以下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到达受要约人前对于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被拒绝的、承诺期限届满未作出承诺的,要约一般认定为失效。 要约失效意味着什么 要约失效意味着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约束,受要约人丧失对此作出承诺的权利。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作出,要约人即受约束,不能随意变更。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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