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是聋哑人怎么立遗嘱? |
释义 | 母亲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到公证处公证。或者,如果是聋哑人的话可以进行代书遗嘱。但是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才行,并且这两个人必须和当事人的遗产以及遗产的继承人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才可以担当遗嘱的证人,然后可以再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对于公民办理遗嘱公证的情形,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另外,遗嘱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一、订立自书遗嘱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二、执行遗嘱的过程是怎样的?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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