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法定监护人是指谁? |
释义 | 保险法定监护人的主旨是明确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和顺序,并解释监护人的职责范围。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其中财产管理权需依法行使,且对不动产的处分受限制。为保护被监护人权益,一些国家设立监护监督人和监护法院等机构。 法律分析 一、保险法定监护人是指谁? 法定监护人可以是父母、配偶、兄姐等等,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有哪些职责 1、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2、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保险法定监护人是可以由一个人或者是多个人担任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其他的法定监护人依次下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等。我国《民法典》中对于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监护人有监护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的职责。 结语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在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可以由父母、配偶、兄姐等人担任。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而对于成年精神病人来说,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监护人应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财产,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受到限制。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有些国家设立了监护监督人和专门的监护法院等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监护人的协议和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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