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辞工扣百分之五十工资合法吗? |
释义 | 辞快工扣工资50%是违法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每月扣除的工资,如果在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是违法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法律分析 辞快工扣工资50%是违法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每月扣除的工资,如果在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是违法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法律客观: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拓展延伸 急辞工后扣除工资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员工急辞工后扣除工资的情况应该符合一定条件。首先,急辞工的定义是员工在没有提前通知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有权扣除员工的工资,但需要确保扣除的比例合理。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扣除比例,但一般来说,扣除的比例应当合理、合法,并不能过分损害员工的权益。此外,雇主还需要确保在扣除工资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尽可能提供书面通知。总之,急辞工后扣除工资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扣除比例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充分保障员工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辞工后扣除工资应符合合理条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且扣除后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急辞工后扣工资应合理、合法,不能过分损害员工权益。雇主需与员工充分沟通,并提供书面通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包括扣除比例合理性和保障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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