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旁系三代属不能结婚。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二、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条件有以下凡点:
 1、系血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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