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包括戒指,如果戒指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归属于女方的个人所有;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作为彩礼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明确表示是单方赠与一方个人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