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保险时告知了患有贫血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承保或者加收保费。但是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在签订后可以进行合法的变更,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因此,如果在购买重疾险时告知了患有贫血等疾病,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变更条款,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保险合同在订立后,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内容。 《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时间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 《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向被保险人告知不准确或者隐瞒的事实,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要求保险费。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不得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