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第二条,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