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诺了慈善捐赠后是必须履行承诺捐赠的,对于个人赠与,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当然法律也考虑了特殊情况,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一、“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二、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