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付首付房属于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此人名下,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法院可判决归登记方所有,未归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和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婚前首付房算不算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确定。具体情形如下:1、一方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属于个人财产;2、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共同财产;3、双方共同支付首付的,属于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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