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四年还需要冷静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离婚,离婚冷静期是必须的,和分居多久没有关系。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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