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除处罚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于构成犯罪的人员,当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时,只给予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与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一起形成了一整套量刑的处罚体系。 法定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胁从犯。 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预备犯;犯罪后自首的;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免除处罚有案底吗 免予刑事处罚会有案底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 简而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 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免除处罚的法定情形 1、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行管教。 2、对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该酌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自己行不的期间做出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由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4、违法行为轻为轻微的,并且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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