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维权 |
释义 | 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维权方式为:权利人可以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证明自身品牌的影响力的证据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对方已经注册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无效。 一、可以在哪里申请商标呢? 申请商标的地点在商标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当事人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然后,由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个人如何进行注册商标品牌 个人注册商标品牌的办法:申请人向当地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的书面申请。然后,商标局依法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初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最后,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三、商标抢注申诉流程如何办理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如下: 1、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初审公告的商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3、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申请注册的,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及时发现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批准注册; 4、对注册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5、权利人认为其商标被他人恶意注册的,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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