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人有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到底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有从轻和减轻处罚情形的,由于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的,而减轻处罚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所以应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事辩护减轻处罚可以减轻到什么程度 首先,明确地是,减轻处罚时不会“一减到底”,比如减到免除处罚。 并且,按照刑法中的规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是并列的关系,所以若有免除刑罚情节的,可以直接辩护。 同时有加重、从重、减轻处罚情节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清主次、轻重,依法衡量,不能只倾向于减轻或从重、加重。 其次,适用减轻处罚时,不会无限制地减轻,将限于法定最低以下一格判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低刑共有10个格,即无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7年徒刑、5年徒刑、3年徒刑、2年徒刑、6个月徒刑、拘役、管制和附加刑。所以,比如所犯的罪的法定最低刑是无期徒刑,那么就可以在无期徒刑以下10年徒刑以上判处刑罚。 最后,减轻处罚主要适用于主刑,不适用于附加刑,比如剥夺政治权利。而且,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是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