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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轻处罚的情形
释义
    从轻处罚的情形如下: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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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