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人办事没有做好不给退钱合法吗 |
释义 | 给钱托人办事要分情况的,如果是给钱托人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托人构成行贿罪受托人构成受贿罪。如果给钱托人代理买一些东西,构成代理关系,不退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钱,并不构成犯罪。 一、委托合同终止包含哪些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包含的后果: 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 2、委托人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担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合同终止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委托人善后处理前采取必要措施。 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有什么区别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区别: 1、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事的人,委托人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买卖证券的自然人或法人; 2、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委托代理人为法人时,受托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 三、受贿的新形式主要有哪些 受贿的新形式主要有: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受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受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受托人财产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属于个人的,以受贿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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