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有限公司利用变更法人逃避债务被查证原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履行了公告等正常手续,原债务自然消灭,如果是故意恶意逃避债务,则可以追究个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即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2)自愿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4)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 (5)守法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6)公序良俗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以上就是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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