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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是否会以血糖病为理由拒赔投保前已知的其它疾病?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不能随意拒赔,必须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若投保人在投保时已经告知保险公司其患有其他疾病,而保险公司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该疾病,则保险公司不能以血糖病为理由拒赔已知的其他疾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合同订立时提出;保险人未在合同订立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投保人声明的事实。”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人承担违约责任:……(二)未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如实告知患有某种疾病,但未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该疾病,被保险人因该疾病引发的后遗症等问题,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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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7: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