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释义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一、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自愿戒毒人员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咨询教育;
    2.对自愿戒毒人员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并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
    3.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的药物、医院制剂、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依法加强药品管理,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失滥用。
    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管理、对医药卫生事业和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