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准备以下材料前往落户所在区公安局办理最终落户手续。1、办理准迁证时公安局给的密封资料袋(内有信息卡、调动通知等相关材料)。2、准迁证右边一联(原件)。3、户口迁移证(原件)。4、身份证数码回执及相片2张(空白处写上身高,血型,电话,同时包含配偶及随迁子女的;随迁子女3岁以上,需白底照片1张)。5、身份证(原件)。6、挂靠亲友房产的需要户主、业主随同一起,并携带户主、业主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