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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险一金的一金可以取出来用吗
释义
    一、五险一金的一金可以取出来用吗
    一般来说,离职后就可以提取出五险一金中的一些,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会转移到新的单位或你自己的户籍地,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因为你自己无需缴存,所以辞职后会自动解除。能提取的主要是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带着离职证明等资料到就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把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提取公积金,要满足以下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离退休;(4)死亡(5)出境定居;(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家庭生活困难;(8)用于偿还房贷;(9)支付房屋租赁费用;(10)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部分城市支持)(11)重复账户合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但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离职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身份证;
    4、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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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