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着官司的房子可以出租,但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房屋出租不会对纠纷产生影响,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核实法律问题:房屋出租前需要核实正在处理的官司是否会影响房屋的出租和租赁合同。如有影响,需要等待官司结束后再进行出租; 2、签订租赁合同:房屋出租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金、租期、租户权利和义务等事项,避免出现纠纷; 3、履行房屋出租手续:按照当地房屋出租相关规定,履行房屋出租手续,如房屋安全检查、税务登记等; 4、管理租户:出租房屋后,需要对租户进行管理,包括收取租金、维护房屋、处理日常问题等; 5、跟进官司进展:房屋出租后,需要关注官司的进展情况,如有影响需要及时采取措施。 综上所述,房屋纠纷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进行任何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