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兴服务网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骏城小区71号底商。 亦庄服务网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贵园中路5号院1号楼底商。顺义服务网点: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28号楼2单元102室。昌平服务网点: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石坊院23号楼底商02号。密云服务网点:北京市密云县东菜园小区底商1- _9。 良乡服务网点: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2号院底商1- - -6。 延庆服务网点:北京市延庆县燕水佳园甲14- 2。 怀柔服务网点: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1号院1号楼2单元101室。平谷服务网点: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南街9号9- 17。 百旺服务网点:北京市海淀区兴隆庄乙-号润干秋佳苑11号楼底商。白庙服务网点:北京市通州区白庙检查站西侧(通燕高速进京方向)。门头沟服务网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剧场东街8号1号楼8- 6商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