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女方户籍在本街,符合以上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共同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怀孕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双方结婚证、一孩出生证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特殊情况 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所在单位、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即填写一式三份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其中:①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②再婚的,应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③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④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街计生办出具的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和计生办审核,最后送市计生局审批和回街道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农村居民",已生育第一个子女是女孩,且间隔期达到4周年以上的,申请二孩生育者,按原审批办法不变,由街计生办报由市计生局直接在其《服务证》上记录审批. 4、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妻,女方可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持《服务证》和由市或镇计生服务站(所)出具的《怀孕证明》,到街计生办加具审核意见后,报市计生局办理有关审批登记手续. 5、因胎儿流产、婴儿夭折符合《条例》生育规定而要求再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一、一般办准生证一定要结婚证吗 办理准生证一定要有结婚证。 准生证办理具体程序为: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居住证和已怀孕的证明,在女方办理居住证的街道,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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