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逮捕令和搜查令谁发的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批准逮捕的主体是检察院或者法院(仅限刑事自诉案件),有权签发搜查令的单位,有公安部门,检查部门,边防部门,海关部门,缉私缉毒部门,食品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本系统管理范围内的搜查,侦查,检查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