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的限购令出台,购房者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被支持? |
释义 | 案情简介: 律师点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条件。截至2017年12月,我国已经有40余个城市先后公布了限购令,对民事主体的购房资格、户籍、购房套数予以限制,这些城市主要位于环渤海、长江中游、长三角经济圈等地。限购令属于时效性很强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往往随着房地产市场波动而调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随时关注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一旦买受人不符合购房条件,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面临解除风险。 一、限购令的法律性质 (一)限购令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所为的行政行为。限购令是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是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故限购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二)限购令是否属于情势变更并因此导致合同解除,司法实务中仍存在争议。 限购令的确会给一个地区的商品房交易行为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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