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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
释义
    扰乱公共秩序治安处罚是:
    1、扰乱社会秩序的治安处罚,情节轻微的,一般是处以10天以下的拘留,并且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以及罚款。
    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要处罚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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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