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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仅在借条上写的抵押房屋有法律效力吗?
释义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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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