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
释义 | 一、如何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1、首先申诉必须要逐级进行,先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申诉,然后再到上一级法院,最后最高法院才能受理。另外,申诉要有理有据,材料充分,并在法定申诉期限之内。申诉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二)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需要哪些材料 1、一审裁判文书; 2、二审裁判文书; 3、再审申请书。 4、请务必带上裁判文书的原件供法院核对。所谓裁判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且生效裁判文书的级别必须是省级法院以上。 5、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应当提交材料及要求。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富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申诉的,应当富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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