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申诉到最高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流程如下: 1、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应提交申诉状,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2、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会依法进行审查。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法院将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将裁定驳回申请。 4、如果不服驳回申请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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