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报案材料如何写 |
释义 | 刑事案件报案材料如何写 报案材料 报案人:杭州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XX路XX号XX楼XX室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571-8XXXXXXX 邮编: 被控告人:王XX,男,XX岁,汉族,浙江省XX县XX镇XXX组 案由:侵占公司财产 事实与理由: 王XX自2003年12月29日进入我公司业务部工作,2006年3月1日离职。在随后离职审计时,发现王XX自2004年起,就逐步将已收回的公司应收款私自扣留,截止到2006年王XX离开公司时,共扣留已收的公司应收款人民币44285.44元。 公司随即于2006年3月10日向其发出了承诺函,表明若王XX及时还款,公司将发放之前因王XX侵占公司业务款而暂停支付的工资与报酬;3月14日王XX向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承认将客户应付款扣留的事实,并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返还相关款项。但迄今为止,王XX仍未归还公司任何业务款。 被控告人王XX身为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扣留公司业务款。经公司发现催促后,仍拒不返还,已严重侵犯公司合法权益,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1条,构成职务侵占罪。为此,特提出控告,要求如下: 一、追究被控告人王XX的刑事责任; 二、返还控告人的业务款,共26544.33元。 证据材料及来源: 1.杭州XX医疗门诊部出具的证明,证明2514.40元现金检验款由王XX收取。 2.建德市XX诊所出具的应收帐款对帐单回函,证明王XX收取了2004年12月至2006年1月的现金检验款5927.20元。 3.杭州市西湖区XXX医院出具的应收帐款对帐单回函及证明,证明王XX收取了2005年8月和2005年9月现金款共计27981.44元。 4.王XX于2006年3月14日向我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书,承诺尽快归还所侵占公司业务款的内容。 5.我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发给王XX的承诺函,承诺若王XX及时归还业务款,将同时发放暂扣王XX的工资与报酬。 6.王XX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我公司各种资质证明。 此致 xxxxxxx大队 杭州XXXXXXX有限公司 2007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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