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财产调查有哪些方式 |
释义 | 主要采取的调查方式包括: 1、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3、对被执行人人身及住所进行搜查,搜查是调查被执行人来产状况的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威慑被执行人的有效措施。 4、查询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房产及土地登记情况。 5、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根据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到证券公司期货营业部查询其持有股票、期货持仓情况。 一、民事判决执行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这种措施适用于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有存款的情况。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这种措施适用于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者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就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这种措施适用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者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二、警察搜家乱翻东西吗 不可以,特殊情况除外。搜查令是人民法院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时使用的法律文书。在执行中,人民法院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其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索、查找的执行措施,称为搜查。人民法院搜查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查现场;搜查对象是公民的,应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以及基层组织派员到场;搜查对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也应通知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搜查。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执行人员进行。搜查中发现应当依法扣押的财产,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和第226条的规定办理。搜查应制作搜查笔录,由搜查人员、被搜查人及其他在场人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搜查笔录中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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