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单位给还是社保给 |
释义 | 有社保的丧葬费是由社保来进行发放的,其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可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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