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2)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4)本地区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5)党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6)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第十条 党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四)本地区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五)党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