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存款购买,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于用于购买房产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笔财产的性质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仍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与上一种情况不同的是,虽然这笔房款是个人财产,但是一方将另一方的名字登记在了房产证上,应当视为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将房产证落夫妻双方的名字的行为,可视为一方将该房产的产权赠与给了另一方,另一方成为了共同产权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